中共金水区经八路街道工委关于林银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K24321832/2016-0000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金水区经八路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人事任免
文    号:经文〔2015〕28号成文日期:2015-06-10发布日期:2015-06-10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共金水区经八路街道工委关于林银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文〔2015〕28号

中共金水区经八路街道工委

关于林银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社区: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林银平同志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兼任文明办主任(正股级,试用期三个月);

黄  康同志任团工委书记(正股级,试用期三个月);

杨瑞柯同志任任砦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试用期三个月);

张  志同志任军区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试用期三个月);

安峰磊同志任省建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试用期三个月);

王卫华同志任教育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试用期三个月);

张  莹同志任科技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试用期三个月);

秦  林同志任建文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试用期三个月);

苏静凡同志任文联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试用期三个月);

杨昭义同志任体育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试用期三个月);

蔡晓波同志任省委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试用期三个月);

张  丹同志任广电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试用期三个月);

李  旭同志任商务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试用期三个月);

赵萌萌同志任商务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试用期三个月)。

免去:

邓锐方同志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团工委书记职务;

胡志爽同志商务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职务。

社区居委会负责人需兼任三级网格长,以上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15年6月10日算起。

 

                          中共金水区经八路街道工委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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