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389/2015-0014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
发布机构:金水区教育体育局 | 关 键 词:外语培训 | |
文 号:金(教体)准字〔2015〕第12号 | 成文日期:2015-06-29 | 发布日期:2015-07-10 |
体 裁:决定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公民杨宁:
你提交的《关于申请设立郑州市金水区英佰瑞外语培训中心的请示》,本机关已于2015年5月8日受理。经对办学申报材料的审查及评审组依法评审,认为你申请设立的郑州市金水区英佰瑞外语培训中心,办学条件基本达到了设置标准。
经评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决定准予你举办金水区英佰瑞外语培训中心,实施初等层次非学历教育(少儿英语培训),办学地点在金水区经三路32号财富广场5、6、7号楼3层,建筑面积992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0个教学班。培训中心的法定代表人杨宁,培训中心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请你于2015年7月5日(暂定)持本决定,到金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郑州市金水区教体局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