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893X/2015-0085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其他,督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7-17 | 发布日期:2015-07-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 范围
本标准规范了中心督查科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心督查科工作人员岗位。
2 内容与要求
2.1 岗位职责
2.1.1 协助督查科长做好科室其他工作。
2.1.2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2.2 工作内容及要求
2.2.1 按照中心要求,认真履行科室工作职责。
2.2.2 做好中心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和业务办件的监督检查。
2.2.3 负责撰写窗口工作人员进出的工作鉴定。
2.2.4 负责对窗口全体工作人员落实中心各项工作制度情况的监督考核。
2.2.5 做好咨询台值班与管理工作。
2.2.6 负责工作人员的请销假情况的督查、汇总工作。
2.2.7 负责中心意见箱、意见簿内容各窗口锦旗、表扬信、投诉、举报的整理汇总工作。
2.2.8 负责服务对象评议表的发放、收回、汇总工作。
3 监督与考核
3.1 督查人员根据《目标责任书》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自查。
3.2 中心管理办公室根据《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对督查岗位人员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