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9492411/2015-0004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 | 关 键 词:政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8-13 | 发布日期:2015-08-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了提高明湖办事处防御和扑救火灾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安全,我办于2015年8月8日成立辖区义务消防队,成员共计51人。为使义务消防队员能够尽快胜任消防安全工作,办事处邀请郑州市消防支队、区消防大队及省安监局专业人员指导授课,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全方位培训,培训为期七天。培训内容从消防业务理论知识到实际操作技能进行全面系统地军事化的训练。
明湖办事处义务消防队伍的成立,进一步为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