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开区启动最高级别空气质量应急保障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41604893X/2015-0049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 键 词:应急,应急管理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9-04发布日期:2015-09-0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经开区启动最高级别空气质量应急保障措施的通知


 

出口加工区,国际物流园区,管委各部门,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8月31日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8月31日12时—9月3日24时止,全区启动最高级别空气质量应急保障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区域各类施工工地停止一切施工作业,严格按照“6个100%”的标准,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因抢修、抢险作业或特殊工艺必须作业的,须报经管委会批准。

二、全区域取缔所有露天烧烤。

三、全区域有机废气排放企业停产50%;搅拌站、油气回收不合格的加油站、“土小”企业,有烟排放燃煤废气企业、排放油漆废气的家具厂等企业暂停生产。

四、四港联动大道以西、南四环以北区域禁行渣土车和黄标车,全区机关公务车停开80%。

五、各办事处要加强属地管理,派专人24小时值守工地,确保属地内工地停工。

六、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立即行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应急保障措施贯彻落实。

 

2015年8月31日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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