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893X/2015-0035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政府采购,审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9-08 | 发布日期:2015-09-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和我区政府采购的实际情况,我们于6月初开始接受社会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备案,经过一个多月的报名,共接收28家代理机构的备案资料。我们对这28家代理机构的备案资料进行了审查并对其办公场所进行了实地考察。现将审查考察情况通知如下:<?xml:namespace prefix="o"?>
对原有的6家代理机构我们全部电话邀请到每个公司的业务联系人前来报名,其他代理机构自行到采购办报名。到目前为止有28家代理机构递交了备案资料,我们对提交的备案资料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核对,发现其中有一家由于其在2014年招标代理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被相关部门处理过,不符合我局代理机构备案管理办法之规定(在备案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或刑事处分),对其提交的资料不予审查通过。对其他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进行实地查验核对,均符合备案要求,准予在我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具体名单附后。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