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426/2015-00224 |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业务信息/文化市场综合管理 | |
发布机构:金水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文化 | |
文 号:金政〔2015〕77号 | 成文日期:2015-09-11 | 发布日期:2015-09-17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区人民政府批准区文化旅游局确定的第四批金水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0项),现予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利用好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展金水优秀特色文化,促进文化传承,弘扬民族精神,建设和谐金水,具有重要作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推动我区文化繁荣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第四批金水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15年9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