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现场照相的公告

索 引 号:41604893X/2015-0040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公告,会计从业资格证,专用照片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1-13发布日期:2015-11-1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现场照相的公告经开区办理: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航海东路第二大街管委会院内5号楼203室)咨询电话:0371-66781972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中进行现场照相的通知》要求,郑州考区从2015年第四季度开始,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现场全面实施现场照相方式。现场采集的照片将作为从业资格证书专用照片,5年不允许变更。请广大考生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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