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91921630/2015-0019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 文 号:凤办〔2015〕52号 | 成文日期:2015-11-20 | 发布日期:2015-11-20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了进一步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与文明城市复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结合《凤凰台街道办事处“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凤办〔2015〕31号)、《凤凰台街道办事处2015年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攻坚工作方案》(凤办〔2015〕50号)及《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凤发〔2015〕20号)等文件要求,着眼我办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自即日起至12月底,辖区所有行业、所有领域、属地全覆盖的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各村、社区及相关科室要把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和实施步骤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以往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断然措施,做到彻查彻改、除患务尽;此次整治中,要着眼查漏洞、补短板,狠抓整改,消除盲区,不留死角,避免各类生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辖区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场所。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等行业领域,重点关注防火、防泄漏、防爆炸、防中毒、防坍塌、防坠落等措施落实,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三、整治内容
(一)各村、社区及相关科室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以及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二)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推进依法治安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等。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
(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五)“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情况。
1.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展览馆、商场、建筑工棚、网吧、酒吧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结合老年人、残疾人、幼儿、患者等特殊人群的认知规律和行动特点,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与应急演练情况;大型集会是否严格审批报备,是否有安全防范措施。
2.消防:开展以彩钢板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整治建设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和验收的违法违规行为。
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
4.烟花爆竹: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情况,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环节全程监管情况。
5.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特别是不符合安全条例规定的房屋存在问题的整治。
6.城市燃气:对液化气充装站、加气站、城市管网等基础设施所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7.道路交通:加强冰冻、雨雪期间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对公路和铁路沿线存在危险的重点地段、重点部位,要加大巡查和监测监控力度。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要立即阻止车辆通行,并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强化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大规模、长时间拥堵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及地铁的安全制度、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落实。
8.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9.民爆器材:民爆器材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0.粉尘防爆:辖区铝镁制品机加工等工贸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的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六)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四、责任分工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各社区、村和相关科室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集中开展整治安全生产隐患,确保辖区内所有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无一遗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直接监管的单位做到全覆盖,并对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督查,要成立督查组,全过程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要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切实做到动员部署、方案制定、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到社区,真正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
街道办事处要依托网格,组织公安、消防、建筑、民政、安监、教育、商务、交通、文化、卫生、旅游、城建、电力等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及分工》(金发[2015]11号)和凤凰台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职责及分工》(凤发[2015]20号),重点对学校(幼儿园)、医院、展览馆、博物馆、商场、车站、地铁、建筑工棚、旅游景点、网吧、酒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以彩钢板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共查共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
(三)各村、社区及相关科室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具体分工如下:
1.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加强校车、校舍和暑期安全管理等;负责组织对图书馆、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类场所、营业类演出等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2.武装部负责组织道路交通管理,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安全监管以及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等领域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负责监督、管理、协调、指导辖区内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
3.经济科负责对辖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以及科研院所、科技展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4.社区管理科负责辖区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管理机构及其托养机构、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休所等各类福利、救助机构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5.城建科负责组织辖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负责组织对滑坡、坍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
6.楼宇办负责组织规模以上商业批发、零售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主(承)办展销会、订货会、交易会等会展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
7.社保科负责各类人才市场、技工培训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8.安监办负责组织辖区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负责组织辖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存储经营、冶金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9.城管科、执法中队负责辖区城市燃气管网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10.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组织餐饮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11.计生办负责组织辖区医院、诊所和卫生职业学校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以上牵头负责科室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实际,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全过程开展专项检查和督查,要将检查和督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和部门,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到实处。
五、整治步骤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排查机制,区政府统一组织、行业部门分头实施,区政府9个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负责对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进行综合督导检查,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25日至11月29日)。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整治行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
(二)全面排查阶段(11月30日至12月10日)。各村、社区和科室要对所有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坚持即查即改,跟踪督促落实。区政府9个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负责对辖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进行综合督导检查。
(三)综合整治阶段(12月11日至12月27日)。各村、社区和科室要对照工作台帐,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综合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
(四)总结深化阶段(12月28日至12月31日)。各村、社区和科室要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是省、市、区三级政府针对城市精细化管理与文明城市复检采取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各村、社区和科室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
(二)创新方法,务求实效。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制度》(豫安委办〔2015〕5号)的要求,加大对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检查督查,坚持做到“六结合”:即政府督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查资料与查现场相结合、常规检查与技术检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确保督查检查取得实效。
(三)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村、社区和科室要以更加“严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对隐患排查不认真、督导检查走形式、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对重大隐患,要继续严格执行挂牌督办制度,尤其是对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典型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要提高一级督查督办。
(四)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期间,各村、社区和科室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安监办每日16点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邮箱报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开展情况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