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893X/2015-00854 | 主题分类: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业务信息/生殖健康工作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 关 键 词:计划生育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1-25 | 发布日期:2015-11-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在今后漫长的生活中,既要避免意外妊娠,又要不影响夫妻的健康及性生活的和谐,两全之策是采取稳定与长效的避孕措施为宜,宜选择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剂及长效避孕针。对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建议不宜采取男、女性绝育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