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7169631X/2015-000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金水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执法,监管,信访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1-27 | 发布日期:2015-11-2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认真落实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职责,积极构建“定责、履责、问责”的网格责任体系,细化分解责任,将环境监管责任细化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环境执法监管体系。
二是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坚决做到重典治乱、铁拳治污,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违反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等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对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强制手段;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三是发动公众参与环保监督。依托12369环保投诉热线、环保微信等平台,构建多渠道、多形式的公众参与和监督体系,并建立健全环境举报案件办理机制、重大信访案件督办机制和追责机制,限期办理群众环境问题举报投诉,坚决维护群众环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