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对新郑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2012年度及三年总体进行验收的请示

索 引 号005299435/2015-0009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新郑市水务局:关 键 词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验收:
文    号新水〔2015〕72号:成文日期2015-12-06:发布日期2015-12-08:
体    裁请示: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申请对新郑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2012年度及三年总体进行验收的请示

郑州市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我市通过竞争立项,确定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

新郑市2010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经省财政厅、省水利厅[2010]69号批复,批复情况为:工程涉及龙王、薛店、和庄3个乡镇28个行政村。主要内容为新打配机井61眼、改造提水泵站2座、实施低压管灌4.4万亩、新建生产桥33座、修建田间道路4km等,总投资为1865.5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800万元,省级投资400万元,郑州市投资180万元,新郑市配套40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85.57万元。

新郑市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经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豫水农〔2010〕28号批复,批复情况为:工程涉及郭店、新村、城关3个乡镇39个行政村。主要内容为新打配机井30眼、维修和改造提水泵站12座、实施低压管灌4.6万亩、新建生产桥32座等,总投资为2013.69万元,其中中央投资800万元,省级投资800万元,郑州市投资240万元,新郑市配套16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3.69万元。

新郑市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经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豫水农〔2012〕35号批复,批复情况为:工程涉及观音寺、梨河、辛店等3个乡镇35个行政村,内容包括新打机井40眼,发展低压管灌面积4.6万亩,新建生产桥35座,新建整修提灌泵站10座,总投资为2014.1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800万元,省级投资800万元,郑州市投资240万元,新郑市配套16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14.13万元。

按照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豫水农办函〔2013〕5号通告相关要求,我市于2013年11月4日上报了《关于申请对新郑市2010—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的报告》(新水〔2013〕58号),提请了郑州市对我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2012年度及三年整体进行验收。市局于2014年12月27日组织进行了验收,但由于当时工程审计报告没有出具,2015年3月3日市局下发了工程验收发现问题整改通知,我市根据整改问题逐条进行了整改,三年重点县工程审计报告也于2015年9月15日最终出具,并且省厅每个年度进行的绩效考评,提出的整改意见已经整改到位。

为了确保此项工作能够完成,特申请市局组织相关单位对我市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2012年度及三年总体进行验收。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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