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7169631X/2015-0000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金水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危险废物,管理,考核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18 | 发布日期:2015-12-1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强化督导检查。采取逐家企业检查的形式,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确保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是强化培训考核。定期组织开展培训会,对辖区60家危废单位环保负责人集中开展规范化管理培训,详细讲解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并将参加培训情况纳入企业的考核评分。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统一规范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责任体系,督促、指导企业完善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名人员的管理责任,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责任落实,确保辖区产废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全面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