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893X/2015-00089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关 键 词:机构,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3 | 发布日期:2015-12-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研究制定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行业准入及许可的相关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工业、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
3、监测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经济运行中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全区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负责全区工业企业减负工作。
4、研究拟订全区重大工业项目布局规划。负责提出全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与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区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有关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研究制定工业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区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区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开展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实施名牌战略。
6、承担全区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定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7、负责全区电力行业监督和管理工作。依法监管电力供应和使用,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研究拟订电力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监察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等。
8、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推进企业管理干部知识更新和企业家队伍建设,组织工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9、负责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多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衔接,协调紧急状态下企业重要物资的调运及重点港、站的疏运工作,负责企业铁路专用线共用管理工作。
10、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1、、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12、负责相关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维护全区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13、负责全区国防科技技术工业行业管理工作。
14、负责节能减排协会、中小企业协会、担保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企业联合会、工业企业联合会的相关工作。
15、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