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三措施做好辖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

索 引 号:005279426/2015-00099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发布机构:金水区人民政府关 键 词:安全生产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4发布日期:2015-12-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区安监局三措施做好辖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

    近年来,高空玻璃幕墙自爆或脱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日趋增多,玻璃幕墙的老化问题,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已构成威胁。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消除玻璃幕墙安全隐患,区安监局积极部署,采取多次措施,确保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联合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玻璃幕墙使用单位进行统计,摸清底数,对既有玻璃幕墙建立台帐。二是要求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玻璃幕墙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维护责任人,定期对玻璃幕墙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及时进行维修、养护。三是定期检查使用单位的管理档案,加强对维护记录、日常安全巡查记录、突发事件后的鉴定记录等台帐的监管,确保玻璃幕墙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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