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426/2015-00099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 |
发布机构:金水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安全生产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4 | 发布日期:2015-12-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年来,高空玻璃幕墙自爆或脱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日趋增多,玻璃幕墙的老化问题,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已构成威胁。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消除玻璃幕墙安全隐患,区安监局积极部署,采取多次措施,确保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联合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玻璃幕墙使用单位进行统计,摸清底数,对既有玻璃幕墙建立台帐。二是要求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玻璃幕墙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维护责任人,定期对玻璃幕墙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及时进行维修、养护。三是定期检查使用单位的管理档案,加强对维护记录、日常安全巡查记录、突发事件后的鉴定记录等台帐的监管,确保玻璃幕墙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