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0747900/2015-0008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北林路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5 | 发布日期:2015-12-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坐诊”,即以街道信访办、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为“诊所”接待群众,直接受理矛盾纠纷。二是“出诊”,即根据受理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级处理,对一般 “疑难杂症”处理,要求街道科级干部变“坐诊”为“出诊”,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调查取证,深入了解情况,进一步排查矛盾。三是“会诊”,即对干部坐诊、出诊收集到的疑难问题,及时召集相关分包领导及当事人进行“会诊”分析,在第一时间形成相对一致的处理意见,促使问题得到解决。四是“复诊”,即在矛盾纠纷解决后,派调解员到群众家中回访矛盾纠纷化解情况,切实保证问题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