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311/2015-0001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国土资源局 | 关 键 词:征地工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2-05 | 发布日期:2015-12-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征迁工作,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金水局将“阳光征地,依法行政”纳入当前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确保土地征收和谐有序开展。一是严格征迁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征地告知、确认与听证程序,采取书面形式,将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内容告知被征地对象,跟踪落实“两公告一登记”(即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与征地补偿登记手续),以程序规范促进信息及时公开。二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充分利用机关信息网与局机关门户网等网络资源平台,及时公开征地相关政策法规,主动公布省政府征地审批结果,并同步在被征地村、组政务公开栏公示,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三是完善监督保障体系。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协调上级主管部门与区直各部门“上下联动,条块融合”,妥善处理征地报批材料公开申请,确保依法、合理做好申请公开征地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