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49243880/2015-00031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组织,机构,下设机构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8 | 发布日期:2015-12-28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岗位职责如下:
一、 政策法规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政策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2、负责本辖区再生育子女的审批工作;
3、负责全辖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审查和发放工作;
4、做好病残儿童鉴定、随访工作;
5、办理符合收养条件的计划生育签协;
6、对本辖区计划生育执法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7、对本辖区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8、承担计划生育行政应诉工作;
9、开展本辖区计划生育执法方面的各种调查研究;
10、负责本辖区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信访工作;
11、负责督促本辖区计生政策的奖惩兑现工作。
二、人口计划与统计工作
1、负责制定本辖区人口统计,拟定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采集与交换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3、指导各居委会的人口信息采集、录入、交换、反馈工作;
4、对本辖区计划生育统计加强调查研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种抽样调查等工作。
三、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
1、贯彻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2、编印外来流动人口有关计划生育条款的宣传资料;
3、对外来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做好登记验证工作;
4、协助外省市及有关部门做好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及调查工作。
四、负责培训、指导工作
1、做好各居委会计划生育干部的统计、政策、执法规范培训工作;
2、加强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