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49243880/2015-00027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机构,下设机构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8 | 发布日期:2015-12-28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引导各社区(村)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搞好各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各社区(村)安监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会议,定期对各社区(村)安全专干进行培训;
四、传达、部署、协调上级安监部门下达的各类安全检查和其他工作任务;
五、定期对各社区(村)进行安全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区级以上重大隐患单位进行督促整改;
六、定期对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七、负责对辖区群众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八、负责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九、负责制定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险情)救援预案,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