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0747900/2015-0014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北林路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8 | 发布日期:2015-12-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群众消防安全自防自救意识,根据《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郑州市社会消防宣传教育规定》有关要求,即日起至12月30日,在我办全辖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为主线,以消防宣传“八进”(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医院养老院、进村庄、进网站)为载体,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开展不同主体、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激发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全民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逐步建立社会化消防宣传长效机制。
二、工作内容
(一)家庭、社区、村(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通过宣传,使居民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常识,掌握火灾扑救、逃生自救技能;能经常查找、消除家庭火灾隐患;不圈占、埋压、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占用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2.社区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年底之前至少组织居民参加一次消防科普教育活动或消防安全自查、互查及灭火、逃生演练;为每栋住宅指定专兼职消防宣传员,并登记存档备查,绘制、张贴住宅楼疏散逃生示意图;每周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楼内消防巡查,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防火门常闭、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标识完好。在社区、住宅小区设置至少一处消防宣传牌(栏)、橱窗等,适时更新内容;小区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广播等应定期播放消防安全常识。
3.社区、物业等应引导居民家庭配备必要的报警、灭火、照明、逃生自救等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二)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聘请校外消防安全辅导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课、消防主题班会,每学年不少于4课时;每学年组织师生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组织学生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教育场馆。
2.每学年布置一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消防安全家庭作业,内容以反映参观消防队站心得的作文、绘制家庭疏散逃生示意图等为主。
3.校园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电子显示屏、板报等,应经常播、刊、发消防安全内容,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条件的学校应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宣传资料。
4.学校教室、行政办公楼、宿舍及图书馆、实验室、餐厅、礼堂等,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疏散逃生标志等消防安全提示。
5.利用校讯通等软件每月群发不少于一次的消防提示信息。
(三)机关、企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建立本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健全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在季节转换及“119”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张贴逃生疏散路线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其他单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
3.将消防安全纳入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内容,9月底前完成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全体人员懂基本消防常识,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找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4.设置固定消防宣传专栏,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
(四)医院、养老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参加一次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教育工作人员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病人)疏散逃生和火灾应急救护技能。
2.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提示;结合场所情况,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疏散出口和路线、灭火和逃生设备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
3. 设置固定消防宣传专栏,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有条件的单位应每天通过电子显示屏、音、视频播放设备播发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六)网站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各单位官网开设消防栏目,定期发布消防工作动态,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2.积极协调各类主流商业网站及时报道灭火及抢险救援动态,推广消防安全常识宣传视频、图片等,根据网友需求积极组织互动交流活动。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31日)
各社区、村(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工作标准和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实施阶段(8月1日至12月20日)
各社区、村(组)、有关单位应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结合辖区实际和行业特点,发动一切力量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0日)
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办事处年终工作考核内容,各社区、村(组)、有关单位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查找不足,逐步完善消防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职责
(一)各社区、村(组)
围绕方案明确任务,按照要求,定计划、分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建立督导评价机制。建立以宣传部门、社区工作人员、新闻媒体及社会单位专兼职宣传人员为主体、消防志愿者广泛参与,多种形式并存、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的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队伍。在“119消防日”及国庆等重要时期,广泛开展居民安全用电宣传,告知居民安全用电基本常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各社区、村(组)责任人:各社区、村(组)负责人)
(二)相关部门
1.公安机关
辖区内社区警务室民警等应深入各类区域、场所宣传消防常识,督促指导社会单位积极张贴、悬挂消防安全知识;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室民警要定期指导督促住宅小区、沿街商户开展周期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科室:平安建设中心,责任人:李楠,配合部门:各社区,责任人:各社区主任及相关网格长)
2.金水区消防大队
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对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组织社会媒体开展各类消防宣传报道,组织开展有火培训活动,每月开展不少于两次的消防队站开放活动。(责任科室:安监办、各社区,责任人:曹交托配合部门:各社区,责任人:各社区主任及相关网格长)
3.党务办
督促指导学校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和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并进行一次考核;12月1日前指导各类学校组织完成以“上一节消防课、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科普教育基地、完成一次消防安全家庭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指导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示范校、示范课评选活动;将消防安全纳入学生军训或其他课程。督促指导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积极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开设消防专题、专栏、专访等形式,传播消防常识、报道工作动态、曝光火灾隐患、反馈群众举报,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责任科室:党务办 责任人:高峰胜,配合部门:各社区,责任人:各社区主任及相关网格长)
4.社区事务科
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救灾、扶贫济困和社会优抚安置、慈善等工作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考评内容;年内指导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光荣院等组织一次从业人员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内容。落实《郑州市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宣传群租房火灾案例。发动物业企业等开展管理人员“四个能力”培训教育;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社区设立消防安全宣传栏,普及消防常识。(责任单位:社区事务科,责任人:张玲,配合部门:各社区,责任人:各社区主任及相关网格长)
5.城管科
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11月底前开展一次全员参与的疏散逃生演练,针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课程,熟悉逃生通道和消防设施情况;指导各社区医院、诊所设置消防宣传角,利用电子屏播放消防常识音、视频。(责任单位:城管科,责任人:徐新生,配合部门:各社区,责任人:各社区主任及相关网格长)
6.执法中队
指导全辖区各建筑工地广泛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自救逃生演练,使施工人员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和自防自救知识,工地安全管理人了解建筑工地火灾危害及工地易发火灾部位;指导各工地张贴悬挂火灾案例、安全须知等宣传内容;指导有条件的单位通过工地夜校播放消防安全视频。(责任部门:执法中队 责任人:荆 春,配合部门:各社区,责任人:各社区主任及相关网格长)
7.其他相关部分
其他各分包科室要定期下到所分包的社区、村(组)协助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培训、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疏散演练、自查一次火灾隐患、参与一次消防宣传;并逐步建立常态消防宣传工作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村(组)、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明确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督促指导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的落实;要明确专人,制定计划,将宣传专项工作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
(二)切实抓出成效。在组织培训演练等各项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时,根据自身实际,与工作、生活特点紧密相结合,与宣教对象特点紧密结合,与周边环境紧密结合,确保各类宣传活动真实有效,不走形式、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