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K24275215/2015-0003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金水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关 键 词:病残儿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5-21 | 发布日期:2015-12-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区人口计生委严把“四关”确保做好病残儿初审鉴定工作
一是严把“意识关”。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对病残儿父母进行针对性宣传教育,深入讲解孩子致残原因、孕期知识及注意事项,避免二胎缺陷发生,最大限度降低婴儿出生缺陷率。二是严把“审核关”。严格按照病残儿鉴定要求,认真做好审核工作,规范病残儿鉴定材料申报、初审、上报、备案等环节,做到程序规范、行文规范、时效规范。三是严把“鉴定关”。建立健全病残鉴定工作机制,明确鉴定范围、内容、程序和要求,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病残鉴定,保证参检病残儿及其鉴定资料真实准确。四是严把“公示关”。经三级审核及现场鉴定后,对错报、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二胎生育证办理资格;对初审合格的名单及时下发至有关单位,并按规定进行张贴公示,确保障病残儿鉴定初审全过程的公平、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