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920/2015-00024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金水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服务,优抚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8 | 发布日期:2015-12-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认真宣传、贯彻《居委会组织法》,加强居委会基层组织建设,搞好社区服务,负责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及居委会主任的日常管理工作。
2、认真宣传《殡改条例》,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坚决查处,负责辖区内弃婴、盲流的收容遣送,及时处理无名尸体。
3、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及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工作。
4、 做好扶贫救灾工作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核审。低收入家庭的核审及困难户的临时求救上报工作。
5、积极宣传《残疾人保障法》,指导督促辖区各单位做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工作。
6、认真做好经济适用房的核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