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94883823/2015-00040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8 | 发布日期:2015-12-28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校安办职责
1、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综治、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综治的需要,制定区教育系统安全、综治工作目标和年度安全、综治工作计划,定期分析预测全区学校安全、综治形势,研究制订落实工作措施。
2、监督制订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查学校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整改,有效防范安全事故。
3、按规定组织好学校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组织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5、负责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安全工作档案制度,及时掌握安全信息,及时做好有关材料、统计报送工作。
6、负责做好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工作年度考核。行使一票否决权。
7、负责教育系统的综治工作;负责学生平安险和校方责任险工作。
9、负责辖区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