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94883823/2015-00036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 关 键 词:机构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8 | 发布日期:2015-12-28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负责制定并指导、监督实施全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事业规划,制定和规划本辖区内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分布、规模和总量。
三、研究制定全区文化、新闻出版市场执法行政规划;指导、协调、督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活动;组织协调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
四、发展和扶持本地区的文化产业,指导、协调、推动全区各类社会文化艺术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五、研究制订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指导性意见;指导协调全区重要社会文化活动;组织、指导社区文化活动,组织实施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六、负责制定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规章、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八、总结、交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并向有关立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和完善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