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94883823/2015-00031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 关 键 词:机构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8 | 发布日期:2015-12-28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少工委的各项工作要与上级组织的工作一致,组织区少先队组织共同开展活动。
二、少工委要利用有利时机对少年儿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法制观念教育等,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少年儿童综合素质。
三、利用现有各类教育活动场所,围绕学校素质教育,广泛开展少先队活动,增强少年儿童综合素质
四、少工委定期召开全体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为保证少工委工作的严肃性,如遇会议及大型活动全体人员均要按时参加,不得缺席,如需请假应向少工委主任提出申请。
五、少工委要力争为少年儿童开展各类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
六、加强少先队的阵地建设,如图书室、活动中心等,使之成为少先队开展活动的重要依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