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工委

索 引 号:594883823/2015-00031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关 键 词:机构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8发布日期:2015-12-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少工委一、负责全区少先队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做好少先队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文化、教育、劳动实践活动;二、协同教育部门规划、指导少先队工作和培训少先队辅导员及少先队干部;三、承担区少工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四、承办上级交办的事项;

一、少工委的各项工作要与上级组织的工作一致,组织区少先队组织共同开展活动。

二、少工委要利用有利时机对少年儿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法制观念教育等,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少年儿童综合素质。

三、利用现有各类教育活动场所,围绕学校素质教育,广泛开展少先队活动,增强少年儿童综合素质

四、少工委定期召开全体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为保证少工委工作的严肃性,如遇会议及大型活动全体人员均要按时参加,不得缺席,如需请假应向少工委主任提出申请。

五、少工委要力争为少年儿童开展各类活动、引导少年儿童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

六、加强少先队的阵地建设,如图书室、活动中心等,使之成为少先队开展活动的重要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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