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94883823/2015-00027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 关 键 词:机构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8 | 发布日期:2015-12-28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督促指导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治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依据《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学前班)进行管理、评估和考核。
三、负责全区教师教育工作,综合管理中小学学校(幼儿园)师资队伍(含名师及校长队伍)培养、培训工作。
四、负责九年义务教育新生录取和小升初工作,根据当地经济、生源、学校容量和发展需要,制定招生计划和录取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五、负责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就读的审核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审查、发放新生学籍证书,办理学籍更改手续;审验、颁发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七、负责教材及教学用书征订工作,审批进校书刊和本区范围内举办的各项竞赛及活动。
八、负责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
九、负责全区学年初教育统计及"普九"报表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评估全区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组织好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指导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和评优表彰活动。
十二、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生的校外教育和社会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