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科职能

索 引 号:005279370/2015-00135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金水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 键 词:组织,机构,下设机构,农机科,职能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9发布日期:2015-12-2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农机科职能

1.贯彻国家和省市区政府有关农业机化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行业的管理规章。

2.农业机械牌证管理、农业机械牌照监制、农业机械初使登记。

3.农机业械变更、过户、改装、停驶、复试、封存、报废与更新登记。

4.农业机械驾驶员办证登记。补、换发农业机械行驶证、驾驶证登记。

5.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年检、审验工作登记。

6.农业机械生产与安全作业管理、农业机械安全检查、事故处理、农业机械违章处理、农机安全普法教育、农机操作人员技能培训岗位轮训资格审定、农机统计报表、农机规费使用监督。

7.研究提出我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规划、计划、政策,经审定后组织实施。

8.指导全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机械化农业生产,推广先进农机技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9.农机技术推广管理,农机技术标准与规范拟定,农机技术推广技术编制,农机技术推广与队伍建设指导。

10.农机实验示范,新机具推广引进,农机对比实验,农机质量测试,农机技术储备,农机技术培训,农机信息服务。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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