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职能

索 引 号:416139508/2015-00017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金水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 键 词:职能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29发布日期:2015-12-2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金水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职能

负责全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批、年审、分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成区土地上房屋安全工作;负责全区专项物业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现场勘查工作;负责全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申报工作;负责辖区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私有房屋租赁证办理工作;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会同属地镇(办)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筹备、换届、日常监管等工作;负责落实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提升,负责对各镇(办)物业管理工作、社区及所辖物业小区进行综合考评;负责物业行业监管,对物业企业进行年检初审,核准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招标并备案;核准新建小区区域划分并备案;审核收费许可证申请、换证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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