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91921630/2015-00039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组织,机构,下设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9 | 发布日期:2015-12-2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社区党员并带领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2.研究决定本社区党建、服务、教育、卫生、文化、治安、保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领导社区其它组织和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它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4.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协调、组织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开展社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6.教育居民遵纪守法,领导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7.负责做好辖区单位党组织的协调工作和开展其它形式的党组织活动;
8.负责做好社区内日常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