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79747/2015-00051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组织,机构,下设机构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30 | 发布日期:2015-12-30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各社区、村(组)辖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做好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依法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有关设备、材料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3、做好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等工作。
4、及时上报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和伤亡事故信息,积极配合区安全监察执法大队做好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协调工作。
5、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和日常监控工作。
6、督促辖区单位完善建筑消防设施,做好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7、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辖区单位员工及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