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28685970/2015-00077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科技/业务信息/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 | |
发布机构:金水区科学技术局 | 关 键 词:科技 | |
文 号:金科〔2015〕23号 | 成文日期:2015-12-30 | 发布日期:2015-12-3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辖区各单位:
根据《关于重点支持园区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意见》(金办〔2011〕66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本着“突出重点、集中使用”的原则,确定我区2015年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支持项目(园区建设专项)1项,共计拨付经费1608万元。
请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金水区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挪用经费。
金水区科学技术局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