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747/2015-0014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31 | 发布日期:2015-12-3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了让老年朋友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培养老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聘请了社区律师于5月25日上午9时,在大桥局家属院大门口举办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政策宣传活动,由律师讲解法律法规,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政策。
宣传活动以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和发生的案例,讲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从老年人权益保障面临的问题与现状、老年人的赡养、老年人享有的居住权和房产权、老年人再婚权和离婚权、继承权的法律关系等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深入浅出地进行了解析,并对常见的老年人权益侵害事例,提出特别的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活动结束后,我社区律师现场解答了老年朋友在房产纠纷、赡养纠纷等方面的的实际法律问题。通过此次宣传活动的开展,不仅使老年人明确了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也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弘扬了我国的传统美德,使保障老年人的权益的理念更为深入人心,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切切实实地保障老年人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通过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进一步提高老年朋友的自我保护意识,让老年人知道自己应享有哪些权利,该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让老年人明确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推进尊老爱老孝亲敬老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敬老、爱老、养老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