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747/2015-0008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31 | 发布日期:2015-12-3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南阳新村街道司法所认真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突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措施和工作制度,认真管理好社区矫正对象,执行监管职责,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一、严格制度,认真落实。
我们在矫正工作开展中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在衔接工作中落实定期例会、情况通报、核查核对等制度;在监督管理工作中落实监督考察、走访、报到、定期排查等制度;在教育矫正工作中落实个案矫正、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制度。
二、社区矫正衔接环节
接收前,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根据法院审前调查函到相关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及原工作单位实地了解该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居所、家庭社会关系情况,为日后实施矫正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宣告入矫时,及时通知矫正对象、社区志愿者、矫正人员家属到司法所参加宣告仪式,向矫正对象告知接受社区矫正的有关事项。在接收中,工作人员针对矫正对象的犯罪性质和悔过态度对其开展面对面教育,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提交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同时详细告知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其遵守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思想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
三、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环节
(1)建立档案,规范信息资料。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刑种、年龄、个性特点的不同,制定矫正方案。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书、社区矫正监督协议书、社区矫正年度评审鉴定表、公益劳动记录、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
(2)对矫正人员做到日报告、周见面,月汇报;依法办理外出请假和执行地变更审批手续,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的禁止令,与矫正小组签订矫正责任书,要求矫正小组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全天候监控,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逐一见面、逐一谈话、逐一建立排查走访档案。利用手机定位系统全面掌握矫正对象的行踪,并做好动态分析,彻底对社区矫正人员做到了基本情况清、行动去向清、社会关系清。目前,我所矫正人员全部都能遵守矫正纪律,服从管理,思想态度端正,没有重新违法犯罪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