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747/2015-0006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31 | 发布日期:2015-12-3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升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结合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南阳新村街道“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新办〔2015〕37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攻坚范围
物流仓储、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作为重点攻坚行业领域;市场、城中村做为重点攻坚区域。
二、总体目标
通过重点攻坚、集中整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加强相关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面提升重点区域安全水平和防范重特大事故的能力,以点带面,推动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成立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白平坤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邢宝丽为副组长,各社区(村)分管领导及各社区(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安监办,由安监办主任娄明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攻坚工作的开展。
四、攻坚工作重点
(一)物流仓储。一是企业自查。辖区仓储物流企业对照《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对本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认真查找不足和漏洞。自查重点是:企业安全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存在超范围储存行为;货物的储存、堆放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等。并按照要求加强企业内部检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办事处将联合区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以及相关专家组成专项检查组,对3个大型仓储逐个排查,坚决整治消防设施不足、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违规使用电气焊明火作业等行为。通过治理,排查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整治一批消防违法行为,确保仓库从根本上增强火灾抗御能力,提升事故防控水平,坚决预防仓储、物流企业火灾爆炸事故和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
(二)危险化学品。规范城乡结合部以及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消防。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切实提升社会化火灾防控水平;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与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等重点,集中治理,有效消除火灾隐患。
(四)建筑施工。以重大工程为重点,深入整治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坍塌、高空坠落等事故隐患。
(五)特种设备。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依法查处特种设备无证运行、超期未检、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行为。
(六)商场市场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辖区商场、市场排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占道经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营业期间安全出口是否锁闭;查看自动报警、自动喷淋系统能否保证完整好用,灭火器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查看检查巡查制度是否落实。
(七)城中村。明确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基础消防设施,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澄清城中村、村民自建出租房底数,改善城中村消防安全状况,城中村的主干道必须保持消防车道畅通。城中村内严禁堆放可燃物品,居民不得在楼梯间、门厅、楼道等疏散通道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得妨碍安全疏散。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仍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为原则扎实开展,各社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有步骤、有计划的开展整治工作,积极联系相关部门,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二)加大执法力度。要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严厉查处;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质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等企业。
(三)发挥网格优势。要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有效发现和解决问题,坚持条块融合,上下联动,确保各类问题和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对跨部门或职责不清的隐患问题,采取联合执法进行处置。
(四)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因工作不重视、
组织不力。作风不实、检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做好信息报送。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半月 报告制度,各社区要按照要求,每月12日、25日将统计表交到安监办,纸质版加盖公章。
联系人:娄明杰 电话:63762282
附表:南阳新村街道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攻坚工作整治统计表
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党政办 2015年11月9日印
(共印50份)
附件:
南阳新村街道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攻坚工作整治统计表 | ||||||||
社区:(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存在隐患 | 整改情况 | 整改期限 | 备注 |
注:此表格每月12日、25日报送至安监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