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16139508/2015-0002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金水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7-15 | 发布日期:2015-12-31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到位。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并对清理纠正活动的任务做了具体安排部署,时间定到天,清理定到人,纠正定到事。二是自查自纠、组织核查到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所有清理对象进行自查,填写《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情况报告表》,并对副科级以上人员的《报告表》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组成核查组采取座谈、走访、调查问卷、个别谈话等形式对自查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漏报和瞒报情况。截止目前,该局在职科级干部6名,机关干部42名,均未发现机关工作人员有任何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