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水区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 引 号:005255977/2015-00031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发布机构:金水区审计局关 键 词:财政,审计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31发布日期: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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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水区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金水区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认真贯彻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促进深化改革和规范管理为目标,以预算编制、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为重点,既关注预算执行的过程,更注重预算执行的效果,在深入揭示问题的基础上,剖析原因促进政策落实及管理规范。切实发挥了审计监督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中的服务保障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在区委正确领导下,区政府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稳步推进财源建设,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注重民生领域保障,努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2014年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完成了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本级预算任务。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1770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23%,同口径增长3.24%,加上财政体制各项补助、上年结余及结转等87647万元,扣除上解支出184684万元,公共财政预算财力为420663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40669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35%,同口径增长1.29%;减去项目结转6816万元,全区公共财政预算当年结余为7151万元。全区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16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1.06%,增长19.97%,加上上级追加及上年结转27658万元,基金预算财力为29827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595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7%,增长6.6%;全区基金预算当年结转3877万元。

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做好2014年度预算执行的同时,依法对上年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区政府已于2014年11月28日在郑州市金水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作了专题汇报。

一、区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14年,财政部门注重加强管理,加大民生资金投入,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财政监督,深入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财政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重视并改进。

(一)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完整。金水区担保行业规范管理工作指挥部、区推进飞地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区级临时性机构未编制基本支出预算;部分项目未列预算;部门预算编制与实际工作衔接度不高,预算编报水平亟待提升。

(二)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2014年安排税务经费预算3000万元,实际执行1876.40万元,执行率62.54%;安排绿地租金预算196万元,实际执行83.57万元,执行率42.63%。

    (三)一般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2014年一般预算支出列支406696.28万元,其中11月、12月列支210636.73万元,占全年支出额的51.79%。

(四)区财政专户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纳入区级财政专户的财政性结余结转资金长期闲置,影响资金使用效益;个别财政资金账户仍需进一步清理规范,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五)财政总预算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影响国库资金调配、拨付及清算。如金水区郑东新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16734万元、金水综合开发公司3000万元均为以前年度长期挂账未清理。

(六)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到位。一般预算支出的25.14%未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区交通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创意园区管委会、科教园区管委会、区投资公司等一级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收付仍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

(七)违规扩大预算资金开支范围。编制消防大队、预备役高炮师等非预算单位预算591万元;向工商局金水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金水分局、市场发展局金水市场管理处等非预算单位拨付用于基本支出的一般性财政资金1356.6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不到位。国有股权投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不规范;未制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且未据此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企业产权登记仍然不全面;个别国有企业未积极主张其投资权益。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财政部门正在积极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对区教体局、环保局、计生委、民政局等13个区直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进行了预算执行审计,抽查了部分街道办事处,涉及2014年预算资金65861.33万元,占全年部门预算资金的20.22%。其中:查处违规资金286.34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927.6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我区部门和单位财经法纪意识进一步增强,“三公经费”大幅下降,资金结算中公务卡得到普遍使用,财务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审计仍发现:部分单位存量资金未有效管理使用;财务核算不规范,部分支出性质界定不准确、支出手续不完善;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固定资产管理及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超范围超标准列支等问题。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已经采取措施,正在积极整改。

三、区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14年,金水区地税局认真贯彻执行税收政策,积极应对经济下行挑战,切实加强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积极组织收入,完成了区级收入249073万元,受“营改增”政策及经济环境因素影响,与去年同比下降2.23%。在审计中发现下列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一)主要税源结构不合理。2014年房地产业、建筑业占税收收入比重合计为64.91%。需在稳增长中调结构,培植替代税源,确保税收可持续增长。

    (二)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房项目应缴纳的各项税款未能及时征缴入库。

    (三)部分税种征收管理需进一步强化。2012年至2014年房地产业销售收入稳中有升,营业税、印花税等税种大幅增收,地税部门自2012年开始执行房地产企业查账征收政策后,企业所得税却逐年递减。个别企业还存在少交土地使用税和个人所得税现象。

    (四)税务管理中存在对享受营业税减免的纳税人疏于管理的现象,部分纳税人在获得区地税局审批或登记备案之前已自行享受减免。

    (五)地税征收系统亟需完善。经数据比对发现,地税部门与国库之间的征收系统数据传输存在差异,部分税款上解日期超过缴款日期10日以上、征收营业税未随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4年,区政府投资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项目建设程序日趋规范,管理制度逐步健全,《金水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再次修订,项目建设单位的依法审计意识进一步增强,政府投资效益明显提高。

按照《金水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全年共对金水区2013年老旧社区物业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康苑居廉租住房小区1—3号楼建安工程、第七十六中学教学楼改扩建工程、四月天小学综合教学楼工程、2013年暑期维修改造工程、杨金产业园区杨金路工程、金水区工业设计中心大楼装饰工程、金水区建设街头绿地游园项目等102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报审总金额41879万元,审定金额37609万元,核减工程款节约财政资金4270万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规划不到位、设计变更和施工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造价超预算过多、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对工程监督管理不严、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及材料价格、部分维修改造项目后期管护薄弱,达不到预期效果。

五、加强和改进本级预算管理的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编制的精细化和科学性,督导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切实将预算编制与部门业务相衔接,从而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探索建立项目预算编制与主管部门计划管理、上年结余资金与本年预算安排、预算资金拨付与项目落实相衔接的预算管理机制,全面提升项目资金管理水平。

(三)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研究制定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细化落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具体措施,强化存量资金监督检查,建立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严格控制存量资金规模。

(四)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防止资产低效运营和流失。对区属国有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和登记,尽快出台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促进国有资本合理配置,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

(五)严格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项目监控、加大纳税评估力度、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切实做到应收尽收。 

(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质量终身制,完善项目后期管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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