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79747/2015-00057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组织,机构,下设机构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31 | 发布日期:2015-12-31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城中村改造方面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办城中村改造的有关规章草案及配套政策。
2、负责组织编制全办“城中村”改造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办理全办“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规划编制,审核各项目前期成本测算,方案制订。
4、负责项目招商、搬迁补偿与安置以及相关事件的协调工作。
5、负责改造资金监管;组织相关部门评审各项目申报的安置改造方案和规划建设方案,并督促方案进行公示,意见反馈及方案修改工作。
6、负责项目的改造实施全过程监管;负责协助各个项目做好改造手续的办理工作。
7、协调相关部门办理项目规划、土地、林地、工程建设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房屋预售及产权等手续工作。
8、负责组织筹备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和相关决议落实,负责组织筹备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和相关决议落实。
9、指导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回迁安置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