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893X/2015-01109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局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31 | 发布日期:2015-12-3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负责制订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各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抓好督查、考核和落实。
2、对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调查研究。
3、组织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宣传。
4、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5、负责全区文明单位的评选和管理工作。
6、总结推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
7、承办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