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初次办理)

索 引 号:41604893X/2015-00305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对外经贸合作/业务信息/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备案登记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关 键 词:对外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31发布日期:2015-12-3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初次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初次办理)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注:

1、此事项无申办资格及注册资金的要求;

2、办理此事项不收费;

3、2004年7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如涉及开展进出口业务的,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所属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2004年7月1日之前已经批准成立的,并且在7月1日之后未增加进出口经营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4、办理备案登记前,请先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增项,增加进出口经营范围。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

第一步:对外贸易经营者先行上网登录资料。网址是:http://iecms.ec.com.cn/iecms/index.jsp,在线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提交并打印。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第二页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填写《登记表》说明:

(1)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公司公章。

(2)“备案登记机关”一栏,请选择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服务局(以后会变更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3)表内“住所”为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

(4)表内“备案地区”为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所在的区县。

(5)表内“经营场所”同“住所”一致。

(6)表内“工商登记号”为营业执照的注册号。

(7)表内“工商登记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8)表格分两页,打印在一张纸或两张纸上均可。

 

第二步:上网登录后,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如下书面材料:

(1)以上所填写并打印的《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三证合一后此项不需要提供);

(4)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除上述(1)、(2)、(3)、(4)项材料外,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除上述(1)、(2)、(3)、(4)项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

 

第三步:对外贸易经营者于提交上述书面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领取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在表格背面签字、盖公司公章。

 

第四步: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天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

特别提示:

对外贸易经营者领取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后,需在30天内到当地税务、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后续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

涉及海关等各部门的具体办理程序和所需资料请直接向经办部门咨询。

(一)到郑州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意:获权企业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后,要及时向市商务局外贸处反馈复印件,以便进行外贸进出口相关数据的统计。

(二)到企业注册地的国家税务局办理出口退税认定登记  (此事项请严格在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的30日内办理)

(三)到河南省外汇管理局办理进口购汇和出口核销的登记备案手续。

(四)到河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进出口商检的有关手续。

(五)到郑州海关办理“电子口岸”的有关登记录入手续。

 

办理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经开第二大街交叉口西北角投资服务中心2楼商务局。可乘坐B17路、129路、35路、86路等公交车。

 

办理时间:每周二、周四(上午9:00--12:00冬季:下午14:00--17:30夏季:15:00--18:30)。

 

电    话: 0371-6678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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