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职责

索 引 号:73129759X/2016-00008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下设机构,村委会,职责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1-01发布日期:2016-01-0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村委会职责村委会职责

1、依法组织村民开展自治活动。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教育引导村民遵守社会公德和村规民约,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办理本村村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村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调解民间纠纷,及时化解矛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管理本村村民委员会的财物,推行村务公开;及时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依法协助区直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做好与村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村级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文化体育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全村;

3、组织实施好本村的网格化管理工作,将辖区划分为六个基础网格,明确各基础网格责任人,并对本村的网格化管理工作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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