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街道办事处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索 引 号:750723910/2016-0004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惠济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新办〔2015〕22号成文日期:2015-09-06发布日期:2016-01-01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城街道办事处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天津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爆炸案开展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整治会议并制定方案。各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对所有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建立健全危险化学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档案。最后要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2015年8月12日23时30分左右,天津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教训极其深刻。

        为深刻汲取这次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办范围内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治理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管理,依法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成立分包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干部直接责任分包制。

        二、检查范围

        全办加油站、涉氨冷库、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带有仓储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及各类物流仓库。

        三、工作任务

        1. 各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单位要立即组织对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档案。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危化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涉氨冷库、油气罐区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停用,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绝对安全。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到位、走过场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2. 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指出企业法人应当承担的安全责任,明确告诫对所发现问题拒不整改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确保安全专项整治的效果。坚决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经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对整改不达标的,要依法依规取消其相应资质。

       3. 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源头治理。要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快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工作,提高装置的自动化控制水平,减少现场操作人员,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4. 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把事故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培训作为全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事故防范意识和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汲取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深刻认识到抓好危化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重要性。要对辖区内危化生产、储存企业进行全面分包,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确保每个相关企业都有领导干部直接分包,并亲自参加安全检查。

       (二)周密部署,全面检查。各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要求,围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和易燃易爆物品监管等各个环节,严格操作规范,抓好基层基础的防范措施,突出检查重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具体人员。对存在事故隐患苗头能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不能整改的采取果断措施消除隐患;对发现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按照“四个一线”的有关要求依法从重从严查处。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各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安全监管,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指出企业法人应当承担的安全责任,明确告诫对所发现问题拒不整改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确保安全大检查效果。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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