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K24321840/2015-0004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金水区花园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文 号:花文〔2015〕85号 | 成文日期:2015-10-21 | 发布日期:2016-01-04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科室、社区:
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
李玉兰同志任城市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淮玉同志任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朱军同志任城市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伟同志任城市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副股级,试用期6个月)。
以上同志待遇从2015年10月12日算起。
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花园路街道党工委
花园路街道办事处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