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K24321840/2015-0005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金水区花园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4-24 | 发布日期:2016-01-0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落实省市区委整合辖区党组织资源,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实现2015年底全市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全覆盖目标,花园路街道省供销社社区、通信花园社区、农业院社区在与驻区单位党组织排查摸底、沟通交流、统一认识的基础上,经各单位酝酿推荐充分协商,经街道党工委同意,于2015年4月17日至24日相继召开了三个社区的“大党委”成立大会。街道负责党建工作的主要领导、街道党建办主任、大党委成员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社区党组织成员及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等参加了会议。参会的“大党委”成员单位对建立社区“大党委”表示欢迎和支持,在会上积极发言表态,表示将加强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的协调与合作,加强在职党员的管理教育,引导他们亮明党员身份,发挥自身特长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到社区报到参与各项服务活动,自觉融入社区共建共治工作中来,最大限度的做到党建和行政资源共享。一致同意要发挥好“大党委”的作用,通过“大党委”的成立,推动党建共建、使党员社区报到常态化、制度化,使驻区单位在认领共治项目、开放活动场所、提供资源支持、参与公共服务等方面充分履行社会责任,强化党建引领,促进社区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