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镭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 引 号:671658612/2016-0003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发布机构:金水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关 键 词:综合,政务,电子政务,任职
文    号:金数指〔2015〕31号成文日期:2016-01-05发布日期:2016-01-0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于镭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关于于镭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关于于镭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于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鲍闽同志任督查二科科长;

郭丹同志任团支部书记(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5年8月4日算起。

 于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及团支部书记职务。

 鲍闽同志任督查二科科长,免去其督查二科副科长职务。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

 

金水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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