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7169631X/2016-0000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金水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行政审批,改革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1-05 | 发布日期:2016-01-0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推进机制创新。注重机制创新的效率,积极推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理、全程跟踪服务等制度,努力实现行政审批规范化和服务效益最大化。二是缩短审批时限。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登记表的办理分别由法定时限30、15个自然日,缩减为10个自然日,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由法定30个自然日缩减为18个自然日,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严格绩效考核,建立周点评、月通报制度,定期考评汇总行政审批工作情况,并将考评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切实提升环保审批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