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议”制度

索 引 号:749243880/2016-0003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机关事务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1-06发布日期:2016-01-0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三评议”制度

一、为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特制定 “三评议”制度。

二、“三评议”即群众评议党员干部,党员干部评议支部、评议村委会。

三、评议内容:

政治立场,主要看是否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行动上坚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学习精神,主要看是否能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是否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是否努力钻研科学文化知识,是否熟悉本职工作业务。

工作成绩,主要看是否敢于创新,效率高、质量好,积极为完成工作和生产任务做贡献。

廉洁性,主要看是否以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不以权谋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自觉遵守党纪国法。

联系群众,主要看是否积极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组织观念,主要看是否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及党内各项活动,是否按期交纳党费。

四、要求:

1、各支部每年组织一次“三评议”活动。评议之前要报知

街道党工委。

2、评议满意率低于80%的支部和干部,要写出书面整改报

告,在党工委的监督下限期整改,并取消年终评优资格;评议满意率低于60%的支部及个人,党工委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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