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49243880/2016-0003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 |
| 发布机构: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机关事务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1-06 | 发布日期:2016-01-06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为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特制定 “三评议”制度。
二、“三评议”即群众评议党员干部,党员干部评议支部、评议村委会。
三、评议内容:
政治立场,主要看是否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行动上坚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学习精神,主要看是否能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是否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是否努力钻研科学文化知识,是否熟悉本职工作业务。
工作成绩,主要看是否敢于创新,效率高、质量好,积极为完成工作和生产任务做贡献。
廉洁性,主要看是否以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不以权谋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自觉遵守党纪国法。
联系群众,主要看是否积极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组织观念,主要看是否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及党内各项活动,是否按期交纳党费。
四、要求:
1、各支部每年组织一次“三评议”活动。评议之前要报知
街道党工委。
2、评议满意率低于80%的支部和干部,要写出书面整改报
告,在党工委的监督下限期整改,并取消年终评优资格;评议满意率低于60%的支部及个人,党工委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