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金水分局关于印发《金水区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563725734/2016-00004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发布机构:金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专项整治,药品流通
文    号成文日期:2015-12-30发布日期:2016-01-0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金水分局关于印发《金水区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金水食药监〔2015〕20号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金水分局关于印发《金水区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监督站:

为严格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构建安全购药环境,切实解决药品流通领域影响药品质量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现将《金水区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2015年12月7日

 

 

 

金水区药品流通领域

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药品经营质量监管,健全药品经营监管长效机制,着重解决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药品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通过集中整治行动,使全市药品经营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得到保障,药品监管部门的权威和公信力明显提升。

二、工作分工

分局负责全区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督查及抽查等工作;药品科具体制订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负责药品批发环节的整治工作,对全区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进行汇总和上报;各监督站负责本辖区药品零售环节的整治工作,按时上报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如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情况的应及时上报分局药品监管科。

三、整治重点

(一)药品批发重点整治内容:

1.人员情况

检查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科长是否在岗,是否存在虚假挂职情况。

2.冷链药品管理

冷藏、冷冻药品到货时,是否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冷藏药品运输记录确认回执手续是否真实、完整。

3.温湿度监测系统

企业各仓库温湿度监测记录是否完整,查看历史记录是否有温湿度超标及报警情况等,看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4.特殊药品管理

    中药材、中药饮片、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疫苗、终止妊娠药品、含特殊成分复方制剂、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是否严格按照上述药品的管理规定购进、运输、储存、销售。

    5.销售行为

销售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将药品销售给资质不全或过期的单位,销售客户及数量有无异常,销售票据与计算机系统信息是否一致。

   6.执行药品电子监管情况

能否对购销的附码药品做到“见码必扫、核注核销”,预警信息是否及时处理。

(二)药品零售重点整治内容:

    1.执业药师未在职在岗;

2.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3.未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药品未开具标明药品名称、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4.购销资质档案不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

5.零售药店经营违禁药品;

6.在药店内外张贴非法药品广告,销售虚假广告药品,药店环境脏乱差,擅自缩小经营面积,擅自变更经营地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突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是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树立良好社会风尚的重要举措,要确定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扎实有序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二)强化措施,服务民生。对辖区内药品流通企业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坚决清理在药店内外张贴非法药品广告宣传,解决个别药店脏乱差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把加强安全用药知识宣传、促进行业自律等有效结合起来,探索构建和谐购药环境的长效机制。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扩大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社会关注、公众参与、企业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失职渎职,坚决问责。局机关将对各监督站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要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对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包庇纵容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狠抓落实,认真总结。各监督站将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报告将电子版于2016年2月18日前报药品监管科,药品监管科于2016年2月25日前将整治情况进行汇总报市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

附件:药品零售企业检查表

附件:

企业名称:                      检查日期: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备注

   

 

 

1、是否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2、是否擅自缩小经营面积,擅自变更经营地址

3、店内是否悬挂执业药师注册证,执业药师本人是否在岗

4、是否在药店内外张贴非法药品广告,销售虚假广告药品

5、是否按要求配备符合药品经营要求的设施设备,如:空调、阴凉柜、冷藏柜、温湿度计、防虫防鼠设备等,检查时,温湿度是否符合要求,记录是否完整

6、是否安装了符合新版药品GSP要求的电脑管理软件,管理软件是否正常使用,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和销售是否在软件中有相应的记录等

7、是否设置有麻黄碱类药品专柜和拆零药品专柜,销售麻黄碱类药品时是否按规定登记了患者身份证信息,是否按规定一次销售不超过两盒,拆零药品是否配备了拆零工具,是否保留有药品原包装和说明书。

8、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留存有供货方资质材料、药品购进随货同行票据和购进发票

9、抽查2-3个品种的处方药,对照销售记录,查看是否凭处方销售并留存原处方

10、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是否经营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精麻毒放类药品、终止妊娠药品等

   

 

被检查人:                 执法人员: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金水分局          2015年1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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