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应如何参与创建卫生城市的活动

索 引 号:416139081/2016-0000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金水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1-08发布日期:2016-01-0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市民应如何参与创建卫生城市的活动

(1)每个市民都要把创建工作当作份内事,以主人翁姿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主动出主意,想办法,献计献策,齐心协力,把创建工作搞好; 

(2)每个市民要通过宣传,使更多的人明白创建活动与大家的切身利益相连,从而增强自己的创建意识、卫生意识和法制意识,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尊重自己和他人劳动成果的新风尚; 

(3)每个市民首先要积极完成单位的创建任务,同时要积极参加创建卫生城市的公益卫生义务劳动,支持从我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坚决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爱护公共环境卫生设施,争当文明卫生市民;

(4)每个市民在创建卫生城市的活动中,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社会监督作用,对不重视创建工作,影响创建工作的不良行为,以及不卫生死角要及时予以监督举报,并主动纠正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为我市创建卫生城市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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