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40747900/2016-0001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北林路 | 关 键 词:其他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1-05 | 发布日期:2016-01-08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热心为本组村民服务;
三、组织本组村民贯彻执行联户代表(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的决定,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工作;
四、以做好新农村建设为方向,加强本组经济建设工作,积极提高农民收入;
五、召开本组的各种会议和组织本组村民的各项活动,及时向村两委反映本组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六、组织本组村民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对本组财务及公益事业等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七、带领本组村民完成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