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79311/2016-0003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金水区国土资源局 | 关 键 词:工作,执法监察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12-28 | 发布日期:2016-01-08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明确区域巡查。持续完善全区、办事处、村、组四级土地执法监察网络,充实一线基层土地执法人员,分片划定责任区域,并针对违法用地易发多发特点,制定“红、黄、蓝”三色示意图,做到重点突出、条块分明,有效提升土地违法发现率与查处率。二是夯实信息核查。充分发挥执法监察“前沿哨所”作用,结合岗位分解职责,采取核查分析“12336”举报线索、土地违法信访事项等措施,保证第一时间掌握疑似违法用地事实,并合理指派执法人员现场处置,力求实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回音。三是突出动态监察。将城乡主干道路两侧集体土地、农村居民集聚区、新供地项目用地所在区纳入动态执法范围,重点巡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批少占多等超面积、超范围违法用地现象,紧盯巡查发现问题,确保跟踪处理到位。

